房屋出租收入减少的背后--追回流失国有 资产722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1428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网站)

近期,某市审计局在对A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查阅单位房租收入和资产增减情况、内查外调,发现A单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审计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722平方米,折合人民币700多万。

审前调查确定重点

审计进点前,审计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由于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A单位职能逐渐弱化,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政预算的收支仅为保工资、保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专款收支几乎没有,但由于该单位是由两个单位合并而来,有两处较为集中的资产,其中一处位于市中心某繁华路口,因旧城改造进行商业开发后,出租门面较多,因而审计组将门面房出租收入及资产管理情况作为此次审计重点之一。

对比分析发现疑点

审计人员通过计算机审计对近几年房租收入情况进行了比照,发现2010年以后的房租收入明显少于以前年度的收入,对此,A单位相关人员解释说是部分房租没清收到位。为搞清真象,审计人员对A单位资产进行了核对,发现该单位账面未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增减情况,又对A单位当初此处房产开发还建面积与2009年前出租情况进行比对,发现房屋出租面积是一致的,但与2010年后房屋出租情况进行比对后发现出租户少了3家、面积少了722平方米。对此,相关人员又解释说是因房产证还在办理之中,该处资产就未进行调增调减,租户和租金减少是因有3家租户因租金价格存在争议,不签合同拖欠租金的原因。审计人员认为,这么多年资产不记账、这么大数额的房租收不到位,可能吗?会不会是国有资产流失了呢?

内查外调解开疑惑

针对上述疑惑,审计人员一方面是对A单位有关此处房屋出租管理的合同文书及收发文件登记台账进行核对,在档案管理员提供的收发文件登记台账中查得一条关于“关于XXX资产划转XXX公司”的记载,但查无该纪要存档件,为什么没有这份纪要?A单位档案管理员解释说时间长了记不清,是不是将722平方米划给XXX公司了?A单位领导说:那是违规的问题,我们是不会做的。随后审计人员又对A单位此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外调,在对承租户一一核实中有3户承租人反映,2009年前他们的房租是由A单位收取,2010年后他们的房租是由A单位原改制企业B公司和C公司收取,审计人员认为不正常,于是到相关两公司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反映,B公司和C公司在2001年时就已改制并与A单位脱勾,但由于近几年经营业务萎缩,无收入来源,且公司安排有某领导亲属,职工工资无法保障,才将此处722平方米房产分别划给B公司700平方米和C公司22平方米。至此,审计判断A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疑问基本得到证实。

单刀直入确定问题

审计人员就了解到的情况询问A单位财务人员、领导,都说不可能。审计人员迅速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非常重视,并直接找被审计对象进行了谈话,宣传政策,最后被审计单位领导承认,2010A单位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会议纪要形式将单位722平方米房产违规划给了上述两家改制公司。

针对审计查明问题,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向干部管理部门进行了汇报,干部管理部门对A单位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问责,A单位按照审计要求收回了违规划转的资产,挽回国有资产潜在损失722平方米,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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